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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法制網訊 記者郭宏鵬 通訊員劉媛郭小強 女子酒後駕車撞傷他人,被公安機關收監時才得知自己已懷孕。近日,江西省南昌市東湖區人民法院依法審結此案,以被告人韓某犯危險駕駛罪,判處拘役五個月,緩刑十個月,並處罰金人民幣二萬元。
  2014年1月14日,韓某酒後駕駛轎車與萬某的自行車發生碰撞,後又與停在路邊的大客車相撞,造成萬某受傷、三車均受損的事故。交警趕到現場後,對韓某進行現場呼吸檢測。經檢測韓某為酒後駕車。1月20日,公安機關依法對韓某進行收監時,發現其懷有身孕。  (原標題:危險駕駛 孕婦酒後駕車引撞車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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